(原标题: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程序及监督机制。制度规定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报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不得在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需具备执业资格、良好声誉及保密能力等条件。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选聘等,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续聘可不采用公开方式。出现执业质量缺陷、无故拖延审计等情况应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制度还规定了改聘程序及对异常情形的审慎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