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旨在适应公司战略与投资发展需要,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发展规划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该委员会由董事会设立,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名,并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委员会设主席一名,可由董事长担任,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并建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资本运作与资产经营项目,检查相关事项实施情况,并履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职责。会议由主席召集和主持,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表决采用记名投票方式,也可通过通讯方式进行。会议记录需签名存档,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出席会议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会议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