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关提供财务资助的须予披露交易)
泉州匯鑫小額貸款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1577)於2020年12月14日與一名客戶訂立貸款協議,向其提供本金為人民幣25.6百萬元(約港幣30.4百萬元)的貸款,年利率15.6厘,期限61天,按月付息,到期還本。該客戶為中國個人投資者,與公司無關連。此前,公司於2020年11月19日已向該客戶提供前貸款人民幣10.0百萬元。兩筆貸款合併計算後的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構成須予披露交易。貸款由內部資源撥付,並以基金A中10%權益作為抵押,貸款與抵押價值比率分別為53.0%及60.2%。董事會認為風險較低,交易條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東利益。公司因誤解上市規則第14.04(1)條而未及時披露,現已採取整改措施,包括更新內控政策及加強合規監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