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
安徽金岩高岭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委员会的设立目的、组成、职责及议事程序。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须具备相关专业资格或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并监督其工作;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检讨会计政策与财务状况;监督财务报告编制及内部控制有效性;审查重大关联交易与投资活动;协调内部审计、风险管理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评估外部审计独立性,并每年至少两次在无管理层出席的情况下与审计师会面。涉及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任免等事项须经委员会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