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会议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召开方式、表决与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股东会行使包括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方案、修改公司章程等职权。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自行召集。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通知须提前20日(年度)或15日(临时)公告。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聘请律师对会议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