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书)
耀星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號:8446)董事會於2025年12月12日批准並取代此前版本,發布提名委員會職權範圍書。提名委員會由董事會設立,成員多數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並至少包含一名不同性別的董事,主席由董事會主席或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委員會成員任期由董事會決定,秘書由公司秘書擔任,亦可另聘合資格人士。委員會可隨時召開會議,會議通知需提前14天發出,除非全體成員豁免;法定人數為兩名成員,其中至少一名為獨立非執行董事。會議決議以過半數票通過,書面決議亦有效。會議記錄由秘書保存並發送全體成員。董事會主席、行政總裁或外聘顧問等可應邀出席會議,但僅委員會成員有權投票。委員會主席或另一名獨立非執行董事須出席股東周年大會回應提問。職責包括每年檢討董事會多元化政策、制定提名政策、物色董事人選、評核獨立非執行董事獨立性、提出董事任免及繼任建議、支持董事會表現評估,並按規定披露相關資訊。委員會有權索取公司資料、聘請獨立專業意見,公司應提供足夠資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