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
华润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遴选,优化董事会组成,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实施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审查候选人资格,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具体理由。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