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股东会分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形下2个月内召开。董事会负责召集会议,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持股10%以上股东在符合条件时可自行召集。会议须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提案需属职权范围,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交临时提案。会议采用现场与网络相结合方式,表决结果当场公布,决议公告应及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