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12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相关联机构于2025年12月11日进行多项与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股份相关的交易。其中包括: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卖出普通股21,400股,总金额约327万美元,每股价格152.8034美元;同时买入相同数量的Delta 1产品,总金额约327万美元,价格一致。此外,基于既有的触及失效远期合约,按预定价格买入两笔普通股,分别为214股(每股112.4183美元)和220股(每股125.0286美元),总金额分别为约2.41万美元和2.75万美元。上述交易为自营业务,且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业务买卖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