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
包头天和磁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考核标准,监督薪酬制度执行,组织设计股权激励计划等职责。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可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形成的决议须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相关会议记录及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