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提名候选董事的程序(草案)》)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提名候选董事的程序(草案),适用于H股发行上市后。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以上的股东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需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交书面材料,包括提名意向通知、候选人签署的同意书、简历及《香港上市规则》要求披露的信息。公司须在股东会举行前不少于10个营业日刊登公告或补充通函,并评估是否延期会议以确保股东有足够时间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