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
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管理制度,明确禁止通过垫付费用、拆借资金、委托投资、无真实交易背景开具票据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使用。公司要求严格执行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定期检查与关联方之间的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董事长为防范资金占用第一责任人,财务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和监督。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