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累积投票实施制度(2025年12月))
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实施制度,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选举行为,保障股东权利。制度适用于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或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时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的情形,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权数为持股数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可集中或分散投票。选举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表决,会议需明确提示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投投票权数不得超过其拥有总数,超出将作相应处理。董事按得票多少依次当选,得票相等者另行选举。制度自股东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