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11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相关联机构于2025年12月10日进行多项交易。其中包括:因客户主动发出且由客户需求带动的买卖盘所产生的Delta 1产品对冲活动,买入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普通股77,000股,总金额为11,769,751.6090港元,每股价格152.8539港元;相应地,因平仓Delta 1产品卖出该等产品77,000单位,总金额为11,769,750.3000港元,每股价格相同。此外,因既有的触及失效远期合约按预定价格接收股份,分别买入214股和220股普通股,金额分别为24,057.5162港元和27,506.2920港元,成交价分别为112.4183港元和125.0286港元。上述交易均为自身账户进行,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