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就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2月11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同意股份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89%,反对占比0.0053%,弃权占比0.0258%。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