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计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京东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7618)根据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6日通过的决议案,成立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并公布其职权范围。委员会由至少三名非执行董事组成,其中多数须为符合香港上市规则要求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且至少一名具备会计或财务管理专长。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委任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可应董事会、成员或外聘审计师要求加开。须每年与外聘及内部审计师举行至少一次无执行董事在场的会议。委员会负责就外聘审计师的委任、薪酬、独立性及审计程序有效性进行检讨,监督财务报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及季度报告的完整性,审查会计政策变更、重大判断事项及合规情况。同时负责检讨公司财务监控、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并协调内外部审计工作。委员会有权获取管理层资料,聘请独立专业顾问,向董事会汇报重大事项。主席需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应相关提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