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范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应专款专用,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使用需符合发行文件承诺,不得用于证券投资或质押等变相改变用途行为。变更用途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应定期核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并由会计师事务所鉴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