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收到内蒙古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公告)
福瑞股份收到内蒙古监管局《决定书》,因公司对境外子公司管理内部控制不完善,收入核算不规范,包括提前确认收入、未及时处理退货、未合理估计可变对价等问题,违反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监管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冠一、董秘兼代行财务总监孙秀珍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公司需在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