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及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设立,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和审查其薪酬政策与方案。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比过半,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行使职权包括提出董事及高管薪酬建议、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制定岗位职责与业绩考核体系等,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相关决议需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委员会成员具有回避义务及保密义务,会议记录及决议须妥善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