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明确薪酬管理遵循薪酬与业绩相符、责权利统一、绩效优先、可持续发展等原则。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及薪酬方案,董事会审议高管薪酬,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内部董事按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发津贴;外部董事和独立董事按股东会通过的方案领取津贴,分别按月、半年发放。高管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按年发放。公司还可实施限制性股票、期权等中长期激励。薪酬发放将代扣个税,离任人员按实际任期计薪,存在严重失职等情况可减少或不予发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