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卢永华))
卢永华作为福建南王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其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其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亦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其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公务员法、党纪规定及监管机构相关规定,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不超过三家,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卢永华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