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任期与董事会一致。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决议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具体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