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涵盖董事会定期会议与临时会议的召开、提案、通知、召集、表决、决议执行及会议记录等内容。规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明确临时会议的提议条件和程序。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需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并遵守回避表决、禁止全权委托等规定。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部分事项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规则还明确了决议公告、执行、档案保存及修改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