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制度明确了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要求披露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应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发生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公司应立即以临时报告方式披露。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