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职权、召集程序、提案与通知、召开方式、表决与决议等内容。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年度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在特定情况下召开。股东会行使选举董事、审议财务报告、决定重大资产处置等职权。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符合条件的股东也可提议召开。会议通知需提前公告,表决方式包括现场和网络投票,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分别需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公司应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