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物产中大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物产中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制度,明确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提名、选举、更换程序及其职权与义务。独立董事应具备独立性,不得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存在重大利益关系。公司设3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且在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过半数并任召集人。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须对关联交易、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并可行使特别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