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未存在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等情形,符合相关规定。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有助于健全激励机制,提升员工积极性与创造力,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