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姜英华))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姜英华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同意任职,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被提名人兼任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过三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具备会计专业知识和副教授职称。提名人确认其不存在影响独立性及诚信的情况,且未发现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