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宁波长鸿高分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明确了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则、条件、程序及监督管理要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决定,不得在审议前委任。选聘应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评价要素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等,其中质量管理水平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权重不高于15%。公司应每年披露会计师事务所服务年限、审计费用等信息,变更会计师事务所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