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2月))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重大信息的范围、报告义务人、报告程序及责任。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高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相关人员。重大信息包括经营决策、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募集资金变更、利润分配、风险事项等。报告义务人需及时向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协调工作,对瞒报、漏报行为将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