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规范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的管理。制度明确股份变动的禁止情形,包括公司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被立案调查或处罚未满规定期限等情况下不得转让股份。同时规定在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项披露期内等特定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对股份转让比例、信息申报、披露要求等作出具体规定,确保合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