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方芳))
方芳声明被提名为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并已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培训证明。她确认与公司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关联企业任职,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最近36个月内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3家,在本公司连续任职未满六年。她承诺将忠实、勤勉履行职责,保持独立性,接受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