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深圳市新城市规划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资金、委托贷款等行为的管理规范。制度规定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定义、例外情形、禁止为关联人提供资助的原则、审批程序、信息披露要求及风险防范措施等内容。公司不得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间等特定时期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并需在公告中承诺后续十二个月内不将募集资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外财务资助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