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发展战略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议事规则。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经营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涉及利害关系时实行回避制度。会议记录及决议需保密,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