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2月制定))
浙江台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离职情形及生效条件。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时,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改选完成。董事辞职需提交书面报告,辞职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离职人员仍须履行忠实义务、保密义务及未完成的承诺,配合离任审计。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任期内减持每年不超过25%。制度还规定了责任追究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