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草案))
上海爱旭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经2025年12月9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该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制定,明确了董事会的组成、职责权限、会议召集与召开程序、表决机制、专门委员会设置等内容。董事会由7至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比不低于1/3,设董事长1人。董事会行使包括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内部机构设置、高管聘任与报酬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与临时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