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明确了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机构,对股东会负责,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范围内行使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须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涉及对外担保事项的,须经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其中审计风险防控委员会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董事会决定重大事项前应听取公司党委意见,重大事项由董事会集体决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