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拉芳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人员组成及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工作、评估内部控制有效性,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决议需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并向董事会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