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履行职责需经会议审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会可提议董事提名、高管聘任等事项,董事会未采纳建议时需披露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