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内外部审计和内部控制。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独立董事组成,其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主要职责包括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实施、审核财务信息、评估内部控制等。涉及财务报告披露、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财务负责人任免等事项需经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可由主任委员或两名以上委员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