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天津友发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年报信息披露行为,提升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该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子/分公司负责人等。制度明确了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包括财务报告重大差错、信息披露重大遗漏、业绩预告重大差异等情形,并规定了责任追究原则、责任认定情形、从重或从轻处理情形及追究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解除劳动合同等。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同时适用于半年度报告和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责任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