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10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联机构于2025年12月9日行使衍生工具权利,涉及恒生银行有限公司股份的衍生工具交易。第一笔交易涉及214份参照证券,到期日为2026年4月22日,参考价为每股112.4183港元,已支付总额为24,057.5162港元;第二笔交易涉及220份参照证券,到期日为2026年8月7日,参考价为每股125.0286港元,已支付总额为27,506.2920港元。交易后持有参照证券总数分别为18,618和35,200。该等交易为本身账户进行,且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为代表要约人的有关连获豁免自营买卖商,最终由高盛集团有限公司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