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延迟寄发有关主要交易 - 售后回租安排的通函)
兹提述中国诚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11月19日及12月4日发布的有关与新疆华电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和都兰大雪山风电有限责任公司订立售后回租安排的公告,以及延迟寄发通函的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上述售后回租安排构成本公司的主要交易。公司已依据上市规则第14.44条获得股东书面批准,替代召开股东大会。按照上市规则第14.41(a)条,公司须在相关公告发布后15个营业日内寄发通函,即分别不晚于2025年12月4日及12月10日。由于需要额外时间编制和落实通函内容,公司已申请并获联交所豁免严格遵守该期限规定,但须于2025年12月15日或之前寄发通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