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捐赠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捐赠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捐赠的行为规范。制度规定对外捐赠应遵循自愿无偿、权责清晰、量力而行、诚信守法原则,捐赠财产限于现金、实物资产,不得捐赠生产经营主要资产或权属不清财产。捐赠范围包括公益性、救济性和其他促进社会发展的公益事业。捐赠事项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单笔或12个月内累计捐赠未超2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超过200万元或达净利润1%以上需股东会批准。公司须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建立捐赠台账,接受审计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