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百奥赛图(北京)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该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且至少含一名不同性别的董事。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程序和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制定并审阅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评估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审查候选人资格,评核独立董事独立性,就董事委任、重新委任及继任计划提出建议;评估董事履职情况,并支持董事会定期绩效评估。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获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本规则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在科创板上市之日起生效,原《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