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内部问责制度)
甘肃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12月9日发布《内部问责制度》,明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公司负责人等在职责范围内因故意、过失或不作为造成公司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制度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制定,适用范围包括未履行职责、决策失误、信息披露违规、泄密、徇私舞弊等情形。问责方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调岗、撤职、解除劳动合同及经济处罚等,并规定了从轻、加重处罚情形及问责程序。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