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熊新华_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熊新华作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12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11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附属企业任职,亦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本人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