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查燕云_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查燕云作为深圳中恒华发股份有限公司第12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的要求。其已通过公司第11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未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不属于持股1%以上股东或前十名自然人股东,亦未在主要股东单位任职,且未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等服务。承诺将勤勉履职,遵守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