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六个月内举行。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会,特定情况下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或股东可自行召集。股东会提案需属于职权范围并符合法律法规。会议通知须提前公告,审议事项包括董事选举、利润分配、对外担保、关联交易等。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聘请律师对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