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深圳壹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明确在股东会选举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表决权可集中使用。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表决。细则规定了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投票、计票及当选规则,确保中小股东权益。本细则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生效。